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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安置房法律规定有哪些
释义   一、关于安置房法律规定有哪些
    1、开发商禁止插手拆迁政策与此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比,北京延续了国家条例。其中规定,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区县房管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2、旧城居民可要求听证《实施意见》中首次明确,对危房、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需征收房屋,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不符合规定,那么区县政府就要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3、先确定补偿资金再征收《实施意见》中规定,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应明确补偿金总额和产权调换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设立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二、国家安置房建设标准
    1、规划设计要求:
    (1)小区规划设计应符合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容积率可根据地块实际状况适当提高,多层原则上不高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5%,一环路以内绿地率不小于25%,一环路以外绿地率不小于30%,应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透绿;建筑总层数宜为6层或6+1层。跃层部分面积不得大于建筑底面积的50%。
    (2)露天汽车泊位原则上宜按户数的30%以上设置。
    (3)按规定设置露天儿童娱乐活动场所及老年人活动聚集地、物管用房、社区服务站和
    居委会办公用房、垃圾集纳设施、自行车棚等。
    (4)在25米以下(不含25米)的市政道路旁,根据条件允许适量建设底框商业用房。
    2、建筑设计要求:
    (1)套型标准:
    拆迁安置房住宅设计应满足现行《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套一型:不低于42平方米。
    套二型:不低于58平方米。
    套三型:不低于72平方米。
    (2)室内设施要求
    ①室内应设置电话、电视、空调、综合布线等各类插座。
    ②所有给水管道(UPVC管)预埋到位,排水管道(UPVC管)应根据设计规范设置。
    ③入户门宜采用防护门,套内门采用木门;窗户采用新90型铝合金窗或塑钢窗;地面均为豆石地面;厨房、卫生间墙面宜采用300×200面砖;厨房内设水槽及炉具搁板,卫生间设淋浴器、蹲便器。
    ④楼梯间采用防滑地砖。
    ⑤外墙面采用外墙乳胶漆。
    ⑥建筑立面处理应符合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城市景观的要求。
       三、买拆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会出现如下一些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只能主张债权。
    4、在购买方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置房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对开发商、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三方都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因为拆迁不是哪一方的单独工作。在建设安置房时也是要符合国家标准的,以免给被征收人带来居住和生活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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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