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盗窃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是具有直接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 三、盗窃罪开庭审判需要出庭的各方人员是谁 法律网提醒您,盗窃罪开庭的时候,被告人必须到庭,被害人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不强制。法院判盗窃罪如果属于普通程序,应当有参加以下人员参加庭审:组成合议庭的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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