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探视权人可否随意带走孩子 |
释义 | 一、离婚后探视权人可否随意带走孩子 离婚后,探视权人不能随意带走孩子。探望子女的方式应按照双方的约定或法院的判决进行,不能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行动。 1.父母双方应首先尝试协商确定探望方式,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年龄、父母居住地点、工作性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作出判定。 2.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包括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后者需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并按时送回孩子。 3.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探望权的相关判决或调解书,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和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若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将依法中止探望,待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将孩子带回老家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将孩子带走是不合法的,也对孩子不利。 1.如果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认定的,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将孩子带回,这不仅浪费时间和司法资源,还可能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 2.若双方是协议离婚并达成的孩子抚养权协议,需要再次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孩子抚养权归属,然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3.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应优先考虑子女的利益,包括父母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等因素。即使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也有探望权。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三、离婚后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后,若发现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出轨并怀孕等情形,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若是诉讼离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时必须同时主张损害赔偿,否则离婚后不可再主张;若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不同意离婚也不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判决离婚后仍可另行起诉主张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无过错方在离婚案件中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必须注意提出的时间和方式。 若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应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除外。 离婚后的法律问题多且复杂,你有其他相关的问题吗?快来法律网,我们将为你匹配专业律师,解答你的法律困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八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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