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申报债权申请书 |
释义 |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申请书 申报人: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被申报人:________公司(破产企业) 申报债权数额:人民币____万元 申报的事实和理由: ![]() ____年__月__日,申报人与被申报人签订_________合同。申报人依约完全履行了合同,但被申报人严重违约,至今只履行一部分,绝大部分没有履行。至____年__月__日,共欠申报人人民币本金____万元,利息____万元,共计____万元。其中,被申报人于____年__月__日的还款已经扣除。 申报人计息依据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申报人计息公式是:___________。如果被申报人破产,申报人将追加申报日至破产宣告日期间的利息。 特此申报。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人民法院) 申报人:______公司 年 月 日 二、申报债权的程序 申报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或法院指定的机关申报债权,以明确其依破产程序行使权利的意思表示。申报破产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前提。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三、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债权人申报债权申请书的相关内容。综上,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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