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土地是否可合法买卖 |
释义 | 一、农村集体土地是否可合法买卖 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可以合法买卖的。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对集体土地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可以私下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步骤有: 1.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 2.进行地籍调查、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 3.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登记征地补偿、拟定补偿安置方案; 4.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资金,征收土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期限 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间,依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为准。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其中耕地为三十年,草地和林地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十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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