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怎么赔偿吗 |
释义 | 一、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被解除怎么赔偿吗 1.当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因某方违约而解除时,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合同中已约定违约金,违约方应按约定支付;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根据请求增加;若过高,则可适当减少。 3.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需按实际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4.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且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根据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数额。 二、租赁合同可解除的情形 1.租赁合同可在以下情况下被解除: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租赁物受损、承租人擅自转租、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随时解除、租赁物存在质量瑕疵。 2.《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承租人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物或破坏租赁物结构和用途的,出租人亦可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合同。 三、租赁合同未到期能否强制收回房屋 1.一般来说,租赁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不能强制收回房屋。 2.对于固定期限的租赁,出租人是否有权提前收回房屋需视合同约定而定。 3.若合同无规定且承租人不同意提前收回,出租人需继续履行合同。 4.在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或破坏租赁物等情况下,出租人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并终止合同。 5.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遇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点击“立即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让法律为您保驾护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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