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开始不允许近亲结婚的 |
释义 | 一、什么时候开始不允许近亲结婚的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婚姻法律中第一章、第六条有明确的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隐瞒疾病的可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虚报结婚年龄结婚怎么办 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而那种多报年龄以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同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是法律禁止的弄虚作假行为,是骗取结婚证的行为。 虚报年龄取得的结婚证,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应及时申请补领结婚证。 三、结婚不拿结婚证怎么办 采用习俗上的结婚方式没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不是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法律是不承认的,如果想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就需要办理结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什么时候开始不允许近亲结婚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近亲结婚在实施的时候,从1980年就已经开始有相应的规定的,这个主要是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因为这个生孩子的智障几率比较大,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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