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未到认缴出资时间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释义 | 一、股东未到认缴出资时间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未到出资期限股东原则上没有出资义务,但是当公司解散时,未到期也应当缴足认缴的出资。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最长为20年,20年后是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在哪查到 法律网提醒您,股东出资比例的查阅: 1.通过查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上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查询; 3.通过公司的审计报告查询。 三、股东资本金不到位多久可以诉讼 股东资本金不到位的,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仍然未出资时,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履行出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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