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妥善处理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
释义 | 一、如何妥善处理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处理如下:房屋买卖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合同已经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沟通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应由法院判决确认买卖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农村房屋买卖无效怎么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房屋买卖无效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赔偿,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房屋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同时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三、买农村房屋怎么过户 1.农村房屋过户先要经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 2.买卖双方经查证要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需要核实房屋受让方没有该村其他地方的宅基地; 4.集体经济组织对于房屋转让过户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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