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选择只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1.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2.这意味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不存在试用期一说。一些地方性法规也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二、签定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至关重要。 1.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它明确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等关键信息。 2.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合同也是维护其权益的重要手段,它确保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规范,避免了因用工问题引发的法律风险。 3.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试用期辞职工资处理 1.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适应的过程,如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决定辞职,那么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出勤天数进行发放。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在辞职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交一份书面辞职申请,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包括物品交接等。 4.如果个人档案在公司的,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在试用期辞职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内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 5.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3天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当天当面结算或者在公司常规发放工资之日再发放。 你对试用期合同还有哪些疑问?在法律网上,我们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为您解答各种法律问题。快来咨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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