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是不是需要公证 |
释义 | 一、房产过户是不是需要公证 房产过户不是必须要公证,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进行公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产过户公证需要多长时间 房产过户办理公证需要不到15个工作日。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后启动公证程序制作谈话笔录,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买卖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房产过户公证手续 房产过户办理公证手续的方法是当事人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过户公证,申请时提交房产证、合同等材料,然后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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