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大家好,我是法律网特邀嘉宾林俊律师。 从法律角度看,您想问的问题应该是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多长时间可以解除合同。答案是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约定解除合同;没有约定的,一方明示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进行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021年1月1日实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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