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多数人之债? |
释义 | 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二人以上或其中一方主体为二人以上的债。例如王某和李某合伙经营运输业,在运输过程中将赵某撞伤从而产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在多数人之债中若债权人一方为两人以上为多数债权,而若债务人一方为两人以上则为多数债务。 《民法通则》第86条规定:“债权人为 民法通则》 86条规定: 条规定 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 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 分担义务。 此即按份之债。 分担义务。” 此即按份之债。 《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 民法通则》 87条规定: 民法通则 条规定 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 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 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 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 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 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 人履行义务; 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 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 了义务的人, 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 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此即 连带之债。 连带之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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