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6户公房拆迁安置费 |
释义 | 在四中胡同看到,胡同南段破旧的平房都写着“拆”字,这个连公厕都没有的平房区终于要拆迁了,可是在拆迁户中却有这样特殊的6户居民。他们中几家原来的土房倒了,又自己盖的住房,但是所有权却是赤峰四中的。拆迁安置费应该给谁成了拆迁6栋房屋的难题。 6户居民告诉记者,他们居住了20多年的房子是赤峰四中的公房,由于原来是土木结构,1986年赤峰四中给已经成了危房的住户下发了危房通知,危房住户不得不自行进行了加固翻建。下了拆迁通知后,赤峰四中以自己是所有权单位的名义与拆迁公司达成了协议,拆迁公司以每平方米1400元左右的价钱补偿了赤峰四中所有权面积。赤峰四中却只承诺将拆迁费分给住户一半。自己改造翻建苦心经营了20多年的房子却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这让6户居民想不开。他们向赤峰四中提出了将公房先进行房改,再拆迁。赤峰四中有关负责人表示,学校没和房改部门打过交道,如果规划部门不将这些平房纳入规划,学校还想将这些平房留下,将来扩建成学校的体育场所。 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的负责人表示,这是房改的遗留问题,像这样的遗留问题并不多,我市执行有关部门的文件早就将作为福利性住房的公房进行房改,出售给了个人。像这种情况根据政策,公房拆迁前应该先进行房改,如果所有权单位不进行房改的,应该为住户提供拆迁安置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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