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面签后需完成哪些法律流程规定 |
释义 | 一、二手房面签后需完成哪些法律流程规定 二手房面签后需完成的法律流程规定如下: 1.二手房买卖双方协商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 2.填写完后由买卖双方自行设置合同密码,操作人员进行提交。 3.合同提交完毕后,操作人员从网上打印合同协议或声明。 4.合同提交后,可自行从网上打印>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盖章后,当事人持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到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二、二手房面签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房面签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关于房屋信息及产权、使用权方面的条款是否清晰;关于时间、价格、地点、不可抗拒力的条款是否准确;关于双方当事人的信息是否属实;关于售后物业管理和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明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三、二手房面签合同无效的情形 1.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3.当事人不具备缔约资格; 4.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2]《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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