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纠纷包括什么 |
释义 | 一、工程纠纷包括什么 工程纠纷包括:勘察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合同效力纠纷;结算纠纷;黑白合同纠纷;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工期纠纷;农民工利益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二、建筑工程纠纷如何处理 1.协商,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和解解决。 2.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3.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三、建筑工程纠纷管辖地在哪里 法律网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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