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能否同时处理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和工伤赔偿能否同时处理 可以同时赔偿。根据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三、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要素的构成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机动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事故; 2.受害人收到了身体或者财产损害; 3.致害人行为与受害人所致损害间有因果关系; 4.责任由致害人进行承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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