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民法典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怎么处理 在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遵循着明确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1.当因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对方人身权益或财产权益受损时,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这意味着,在出现竞合情况时,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判断选择行使何种请求权。 2.无论是基于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责任之诉,还是基于违约行为提起违约责任之诉,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损害赔偿。 3.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不得同时请求两种赔偿,以避免双重获益。 4.如果在起诉后,受害人在一审开庭前变更了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允许这种变更的。 5.同时,我国的法律对当事人的选择权并没有进行过多的限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不应限制当事人的选择权。 二、不成立竞合的情况 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可以发生竞合的,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这些情况下不成立竞合。 1.当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时,即使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也应按照侵权责任处理,而不是合同责任。 2.如果当事人之间事先不存在合同关系,即使不法行为人没有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也不能按照违约责任处理,而应按照侵权责任处理。 3.如果双方当事人事先存在合同关系,但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合同另一方利益,那么恶意串通的一方与第三人构成共同侵权,应按侵权责任处理。 4.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只承担合同责任而不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原则上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5.但如果一方在合同关系形成后,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另一方遭受人身伤害或死亡,那么应承担侵权责任。 6.如果法律特别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应减轻当事人的注意义务和责任,那么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合理地确定责任。 ![]() 三、各国处理竞合的模式 在处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上,世界各国采取了不同的模式。从立法和判例上看,主要有三种处理模式。 1.禁止竞合模式,即合同关系当事人不得将对方的违约行为视为侵权行为,只有在没有合同关系时才产生侵权责任。 这种观点认为,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人不可能对合同关系以外的侵权责任有所预见。 2.限止竞合模式,即原则上承认责任竞合,但对选择诉讼有一定限制。 这种观点认为,只有在被告既违反合同法律规范又违反侵权法律规范,并且后违反侵权法律规范即使在无合同关系下也构成侵权时,原告才有双重诉因的诉权。 3.允许和选择竞合模式,即原告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两个请求权,既可以提起合同之诉,也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这种观点认为,合同法律规范和侵权法律规范不仅适用于典型的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也应当共同适用于双重的违法行为。 这些不同的处理模式反映了各国在法律实践中的不同理解和做法。 遇到法律难题,别担心!法律网在这里为你提供权威解答。如果你对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还有疑问,欢迎留言咨询,我们会尽快回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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