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盲、聋、哑人等怎样订立遗嘱?
释义

    
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写下遗嘱,处分自己遗留的财产,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民事权利。这项权利不因公民是聋、哑或盲人而受到限制或被剥夺。我国法律一贯待别强调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遗嘱能力的确认和保护当然也不例外。不识字的又聋又哑的人要想立遗嘱,法律规定他可以请人代书。即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亦场见证,由其中1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对于聋哑人立遗嘱,应当有懂得哑语的代书人、见证人在场,以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否则,遗嘱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