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如下: 1.立案; 2.进行调查取证; 3.形成调查报告; 4.审查、决定; 5.事先告知; 6.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执行。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人身的、财产的、名誉的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是2年。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追责时效,是指行政机关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责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 三、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 刑事责任适用于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的当事人,行政处罚适用于违反行政管理相关规定的当事人。因负刑事责任而受到的刑事处罚仅能由法院执行,行政处罚则可以由行政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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