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请哺乳假工资怎么发放 |
释义 | 一、女职工请哺乳假工资怎么发放 哺乳假工资的发放办法: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则哺乳假的工资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参保的,则按照女职工哺乳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劳动法哺乳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劳动法哺乳期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哺乳期应为12个月。女员工在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随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女员工存在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三、合同到期哺乳期可以不续签吗 合同到期哺乳期可以不续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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