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意外事故责任认定书 |
释义 | 一、交通意外事故责任认定书 首先先认识一下什么叫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直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发现场的勘察依据交通法对事故的当事人做出的行为以及承担责任的认定的书面材料,其目的是对当事人进行责任判定,并依法对肇事者进行正确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以及交通部门接到事故报警应当如实记录报案人相关信息,如报警方式、报案人行吗及联系电话等。赴现场时应该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涉事车辆类型、车辆牌号等。如果涉嫌交通事故逃逸,应当记录逃逸车辆车型、颜色、类型和逃逸方向,以及对相关目击证人和当事人进行案发经过的记录。其中第十二条中规定,如果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报警,事后请求补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部门就应当受理,并且按照第十条的规定记录,查清事故是否如实存在,在对事故认定后,将会书面通知当事人。 所以,即使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据,如现场证据、现场照片或者保险公司的勘察记录等证明材料,经过交通部门采信,就可以补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 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4、交通管理部门迟迟未作出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 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七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七日内,需要检验、鉴定的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三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六十条 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在二日内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进行审核;对复杂、疑难案件,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专家小组研究....审核: 第六十一条 对“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经审核同意后,交通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相关证据,说明认定的理由和依据,宣布交通事故认定结果,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对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当事人记录在案。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的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各种证据材料和计算数据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认定。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3)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自古以来的英雄伟人,都是抱着不屈不挠的精神中,在逆境中顽强生长而来的。我们也应当如此,受到交通事故不要害怕,大胆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便是为您整理的交通意外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相关内容。若你还有其他问题,还有咨询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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