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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区车位所有权归谁
释义
    案例:“到底买,还是不买呢?”王小姐日前向记者表示,对于车位问题,她很烦恼。王小姐去年在乐从某楼盘购得一套洋房,约定今年10月收楼。今年5月份左右,王小姐收到开发商来电,说要发售车位,问要不要买,要买就早点来排队,买的人很多,很抢手。
    王小姐目前还未买车,但考虑到以后住进新屋,买车更方便上班,然而,买车就得考虑停车位。开发商有关工作人员向王小姐表示,如不买车位,则可考虑租车位,但租车位也会比较紧张,远没有自己买个车位来得划算、来得自由。王小姐很是疑惑,到底买不买?新物权法出台了,不是说小区车位归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开发商不得出售或出租吗?
    解答:本案反映的是车位、车库的归属及相关法律问题。去年我国正式颁布了《物权法》,其中第74条就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首次作出了界定。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 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车库还分为地上车库和地下车库两种,通常所称车库是指隶属于整个小区,具有独立的空间,用以存放车辆为目的的附属建筑物,其归属应为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中的车库。
    具体到本案可以看出,从《物权法》的规定来看,业主权利在形式上是存在的。但由于车位(库)一般都是和房子分别出卖,建议王小姐应留意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条款,按照约定确立车位(库)的权属,没有约定的只要开发商能提供产权证明就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出售或出租;不能提供房产权属证明时才属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开发商不得出售或出租。
    康律师建议广大购房消费者:在购买小区车位时,应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款,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看清楚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或出租小区车位,否则引起的纠纷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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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3: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