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姻无效达辩怎么写? |
释义 |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谈拢婚姻的各项事宜后,领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了,但是生活可能出现一些夫妻婚姻无效的情况,比如重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等,因此婚姻宣布无效。那么在此时,需要书写婚姻无效达辩,以希望法院判决。本文就来说夫妻婚姻无效达辩怎么写呢? 一、夫妻婚姻无效达辩怎么写? 根据起诉状副本的内容,书写答辩状,同时搜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重婚的这一违法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的基本原则,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有重婚情形的婚姻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以及遗传学理论,凡是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均属无效婚姻。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应当包括拟制直系血亲,例如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虽然拟制血亲没有血缘关系,但由于伦理观念和风俗习惯,以及从保护养子女、继子女的原则出发,具有拟制血亲的男女双方禁止结婚。 3、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结婚当事人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和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认定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法规定这是禁止结婚的,如果当事人已经进行结婚登记,则该婚姻为无效婚姻。 4、未达法定结婚年龄: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该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的,其婚姻则属于无效婚姻。法定结婚年龄在少数民族地区会有不同,民族自治地方可以结合本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婚姻无效达辩怎么写的全部回答。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如果发生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重婚等情况,婚姻是无效的。在写婚姻无效达辩时要书写答辩状,还要注意搜集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证据需要包括当事人的陈述、物证、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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