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调解失败后应该怎样解决劳动争议问题 |
释义 | 一、劳动局调解失败后应该怎样解决劳动争议问题 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局调解协议书有强制执行力吗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调解书如果是仲裁庭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制定的,且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的,有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依法履行。但是如果双方未签收,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则没有强制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三、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怎样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调解: 1.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笔录; 2.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 3.调解委员会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公正调解; 4.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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