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法律援助一、买卖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1.在商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即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例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则是所租赁的房屋。
2.值得注意的是,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
3.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这样的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
二、标的物特有原则
1.执行标的物变价制度是民事强制执行制度中的一项独立法律制度。
2.在执行标的物变价过程中,除了应遵循民事强制执行制度的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一些特有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
(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执行标的物变价的过程是一种特殊商品的交易过程,必须符合价值规律的要求,接受市场价格的调节。
(2)民事执行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原则。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原则,表现为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
(3)执行标的物变价应遵循快捷原则。因为变价是一个特殊商品的交易过程,而商品的价格在市场经济中是瞬息万变的。
三、标的物风险承担
1.在商业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承担是指当标的物发生损坏、灭失等风险时,由哪一方当事人来承担这种风险。这通常取决于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
2.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的交付方式和风险承担方式,那么当事人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承担风险。
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标的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风险,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风险。当然,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风险承担规则,例如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风险承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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