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是停工留薪期?
释义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社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作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随便看
提车保险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合同外的赔偿应该谁来承担
保险到期了可以推迟多久交
车被撞了对方逃逸理赔多少钱
地震死亡保险公司赔吗
保险公司不赔钱怎么办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怎么办
婚内财产保全保险以及注意事项
按揭车保险怎么买
保单是否为保险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互联网保险怎么分红
互联网保险渠道分类是怎样的
网销保险为何如此受热捧
什么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欺诈
网络保险受到哪些限制
影响互联网保险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网络保险机遇与威胁并存状况是怎样的
互联网保险是什么
网络投保的销售情况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以及代理人欺诈表现
网络保险的重要性
分红保险待遇有什么
互联网保险有哪些优势
互联网保险的概述内容
分红保险的投保方法有哪些
北欧关于婚姻、收养、监护的国际私法公约
北欧理事会
北欧遗产继承和管理公约
北欧部长理事会
北洋政府修正县知事审理诉讼暂行章程
北洋政府修正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三条
北洋政府修正复判章程
北洋政府刑事简易程序暂行条例
北洋政府刑事诉讼审限规则
北洋政府刑事诉讼律草案执行编
北洋政府刑事诉讼条例
北洋政府县司法公署组织章程
北洋政府县知事兼理司法事务暂行条例
北洋政府县知事审理诉讼暂行章程
北洋政府司法部酌定华洋诉讼办法
北洋政府地方审判厅刑事简易庭暂行规则
北洋政府审检厅处理简易案件暂行细则
北洋政府审理无领事裁判权国人民民刑事诉讼章程
北洋政府律师暂行章程
北洋政府总检察厅办事章程
北洋政府戒严法
北洋政府无领事裁判权国律师出庭暂行章程
北洋政府暂行各县地方分庭组织法
北洋政府暂行工厂通则
北洋政府检察厅指挥司法警察证暂行细则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0/21 1: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