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拆迁是否属于行政诉讼 |
释义 | 一、征地拆迁是否属于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的诉讼一般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 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涉及行政处罚、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征收或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等一系列行政行为的诉讼。 2.在第十二条的第五款中也明确提到,对于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属于可以受理的范围。 因此,当涉及征地拆迁的争议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地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征地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 这两种方式的选择权在于被拆迁人,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 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2.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3.对于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的情况,如果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三、相关律师咨询服务 无论是关于征地拆迁还是其他法律问题,您都可以通过法律网平台与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在线交流,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建议。 你是否也面临征地拆迁的困惑?赶紧在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多法律帮助吧!让法律小助手陪伴你,解答你的每一个法律问题。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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