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票业务标准条款解读 |
释义 |
机票业务标准条款的解释。对机票业务标准条款的法律限制。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格式合同的提供人有提示或者解释的义务。《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根据另一方的要求解释条款。豁免条款无效。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所有符合合同绝对无效条件之一的标准条款均无效;任何规定对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以及规定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另一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均无效;提供标准条款的一方的主要义务和另一方的主要权利的任何豁免均无效。歧义条款不利于表意文字解释的原则。《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进行解释。如果标准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则应做出不利于提供标准条款的一方的解释。约定条款的优先原则。如果标准条款与约定条款不一致,应采用约定条款。如果另一方的商业条款无效,另一方的权利将被排除在外。格式条款在《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下无效(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格式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格式条款等) 3。标准条款在《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情况下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III.机票标准条款中的特价机票不能更改的问题业务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改进民航票务服务的通知》规定,航空公司应合理确定退票、换票的收费标准,退票费不得高于机票实际销售价格。制定退票、换票费的“阶梯费率”,即根据不同的票务等级和时间节点,制定合理的梯队收费标准。不能简单规定所有特价票一律不退换 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用上述内容,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小编建议您不妨访问我们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会详细回答您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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