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合同签订时间和购买预售房屋的新房交付时间之间的延迟 |
释义 |
如何处理本合同签订时间与购买预售房屋的新房交付时间之间的延迟(I)如果延迟交付且开发商在催促后在合理时间内交付,买方不能要求终止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延迟天数承担违约金 (II)如果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经催促后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但给出延迟原因,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无需终止采购合同。虽然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但属于买方可以承担的范围。例如,开发商的资金问题导致工程暂停一段时间,并已恢复。买受人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三)如果开发商延迟交付,经催促后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未能给出合理理由或盲目逃避,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简而言之,当买受人发生迟延交付时,发包人不可能知道迟延交付的原因,或者他知道的不是真正的原因。因此,除上述解决方案外,他还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项,如合同中关于交货日期的规定和延迟交货的处理等,如果没有协议,应签署协议。尽量在购房合同中反映这一问题,以便在出现问题时予以记录。 如果逾期交付,买方可以敦促房地产代理尽快履行交付义务,也可以根据合同追究房地产代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房屋预售的条件是什么 尽管房屋预售是一种可行的销售方式,但如果管理不善,很容易引发炒作,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对城市房地产管理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该法第44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本规定是商品房预售的依据。因为只有土地使用权是合法的,所以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才能合法进入流通领域,从而达到预售的目的。(二)持有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这一规定是住房建设的前提。任何城市建设项目都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住房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并根据预售房屋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方可开工建设,开发建设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25%以上,已确定建设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本规定是房屋预售的关键问题。(4)开发商要求解除预售合同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何处理预售合同逾期付款”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如何处理与开发商的预售合同逾期付款”的问题。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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