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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就被解雇了,如何保护你的权利
释义

被公司无故解雇属于公司非法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两个月的工资)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补偿金。员工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支付额外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在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则无需支付补偿金。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不付款,员工可以向雇主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要求雇主支付
    

,员工可要求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两倍的月薪
    

如果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第14条,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约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还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的
    

(2)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3)员工已连续签订两份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未因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续签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雇主所在地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平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一个月内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月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补足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或者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支付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的;(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的;(4)劳动合同终止或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终止时,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而中断,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仲裁时效期间应从中断时开始重新计算
    

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未能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则仲裁时效期间应暂停。仲裁时效期限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工人的仲裁申请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提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月薪的两倍,自被录用之日起一年内视为与劳动者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员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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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5: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