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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处理违约和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释义

目前,司法实践中对包括试点在内的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构成工作期限届满前的违约存在不同的理解。主要问题涉及劳动合同和服务期协议的区别,以及两个合同的终止和违约的确认。一般认为,劳动合同的类型可以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按不同合同条款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对合同的开始日期和终止日期有明确约定的劳动合同。合同将在期限届满时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只约定劳动合同的开始日期,不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对合同的起止日期没有明确约定的日期,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如果雇主为工人提供特殊培训费用,并为他们提供专业和技术培训,则可以与工人签订协议,商定服务期限。“此类专业和技术培训由雇主为工人提供,并收取特殊培训费,雇员承诺以通过培训获得或保持的专业技能为雇主服务,并同意服务期限。我们称之为服务期协议。本服务期协议具有以下特点: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根据中国劳动法第6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培训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开展职工职业培训。使用这部分培训费用不能作为与工人商定服务期的条件。如果可以约定服务期限,则必须是用人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费用,即除国家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外,用人单位提供的大额专项培训费用。该培训费用用于特定工人的定向专业培训
    

2。对工人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
    

所谓的专业技术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如果一条生产线或一个项目是从国外引进的,必须有人能操作它。因此,派遣工人出国培训,回国后从事这项工作。这种培训是专门的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的基本职业培训,即旨在提高劳动者在职劳动素质和能力的教育培训活动,如职业道德、管理知识、技术业务和操作技能等,不能约定服务期限。例如,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这是工人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而不是我们前面提到的特殊技术培训
    

以上是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依据。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失去现有工作,对用人单位或公司而言,是人才和资金的损失,对双方都不利。因此,我们在生活中最好不要做违反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事情。如果您仍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luba.com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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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20:4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