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必须在登记地办理吗 |
释义 |
1、 离婚手续必须在登记地办理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方要求离婚,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到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设在双方的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可以找到任何配偶的任何户口。婚后户口发生变更的,由原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因此,它可能不会在婚姻最初登记的地方处理。起诉离婚的,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不论婚姻登记地点 法律依据: 如果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海外华人自愿在中国大陆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的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哪些情形不受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结婚登记未在中国大陆办理对于离婚,许多人自然会想到协议离婚。然而,在许多情况下,由于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夫妻关系只能通过诉讼解除。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不仅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即夫妻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一方在婚姻中有法律过错,法律也不会剥夺他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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