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如何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劳动者死亡,(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本规定明确了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 劳动合同法遵循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订立的。它是主体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自的义务达成的协议,其履行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意识和法律对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也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只要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解除具有约束力 双方同意仅在劳动合同订立后且在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或完全履行之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仅对未履行的内容有效,未履行的部分不予履行,对当事人也不具有法律保护约束力。对于劳动合同中已履行的内容,如果双方按照上述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解除的问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前,企业应提前一个月向员工提出解除或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关于员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原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之一。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向劳动者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解除劳动合同不能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原劳动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指出:“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立即终止,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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