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补偿未到期的劳动合同辞职 |
释义 |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根据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确定,但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在劳动合同期间对辞退劳动者的违约金负有损失责任: I:劳动合同法第22条,单位提供特殊培训费用,并与工人商定服务期限 如何理解“特殊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6条:《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专业技术培训支付的认证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等员工因培训产生的直接费用。因此,如果该单位声称对工人进行特殊培训,则必须要求该单位证明这些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前提是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件,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业主有保密义务的其他人员。如果他们只是普通工人,即使同意了竞业限制条款,他们也是无效的 如果你只是普通工人,如果你在劳动合同期间辞职,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在试用期内辞职您可以提前3天书面辞职,在正式工作期间提前30天书面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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