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认为安排补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资,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除了在休息日安排补休外,用人单位在正常延长的加班时间和法定节假日,不得以补休代替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工资的150%(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但不能安排补休的,(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其工资300%的工资。”据此,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可以先安排劳动者休补假。如果不能安排补假,应支付加班费。但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和法定节假日,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雇主必须支付日工资基数的150%或300%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