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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一、申请: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与外国人自愿离婚,或者内地居民自愿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中国内地侨胞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向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示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我的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除上述文件和配套材料外,还应出具旅行证件。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财产债务处理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明、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索取有关资料。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当场登记,发给离婚证明。在审查过程中,一定要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尤其要注意双方的离婚意向是否属实,孩子是否有抚养权,夫妻生活是否困难,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是否适当
    

3.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婚姻登记不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拒绝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拒绝登记的理由。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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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