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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
释义

有些婚姻是有效的,有些是无效的,甚至是可撤销的。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具体情形,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对无效婚姻的具体情形并不清楚。让我们为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无效婚姻的定义,又称无效婚姻,是指由于男女结合而不具备合法婚姻的基本要素或形式要素,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由于缺乏确立婚姻的法律要求。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前者当然从一开始就无效,而后者则需要经过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之日起即丧失婚姻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被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被胁迫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人身自由受到非法限制的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解除
    可以看出,从一开始无效的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都缺乏法律规定的婚姻要件,因此,我国的无效婚姻应分为自始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自始至终无效婚姻是指由于缺乏实质性要件,自成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不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可撤销婚姻,又称相对无效婚姻,是指双方没有婚姻协议的婚姻。严重违反公益性婚姻条件形成的婚姻,自始无效;一般来说,违反公益性要件或者公益性要件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
    第二,现行婚姻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无效婚姻的原因,“无效婚姻的原因如下: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患有婚前医学不宜结婚的疾病,但婚后未治愈的
    (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未按婚姻法规定到有关部门登记的,也视为无效婚姻
    

以前是“有几种无效婚姻情形,无效婚姻的原因是什么。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因此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只能作为共同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如果存在不符合法定婚姻条件的婚姻,可以认为婚姻是无效的。具体情形包括重婚、近亲结婚、患有不当婚姻疾病且婚后未治愈、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等。具体内容,法律已经在上面进行了描述,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无效婚姻的赡养费由谁来承担,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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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7: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