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怎么处理? |
释义 |
当你结婚时,你需要两个人的感情达到一个非常相似的水平。但是现在很多年轻人为了结婚而结婚,这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好的结果,比如在结婚前夕分手。当然,当两个人感情破裂时,再结婚也没有意义,但对于婚前买的房子的待遇,我们需要好好研究。婚前分手后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何处理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购买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购买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夫妻双方未能就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的价值和权属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同意竞买的,允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估价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估价,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 首先,对于有产权证可以上市交易的私房和公房,一般根据产权证的发放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物权原则和我国的房屋管理政策,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必要程序。只有通过产权登记或者过户,才能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对于离婚案件中涉及的这类问题,如果争议房屋是在婚姻登记后取得的,应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租住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购买的房产作为产权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房子是共有的。由于公有住房使用权可以通过租赁权的转让挂牌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因此,离婚分割房屋时,可以区分下列情形:。一方婚前租住的公房,按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共有财产购买产权,不能反映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考虑原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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