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的法律后果 1.公司合并中公司主体的变更导致合并一方或双方解散。在合并中,被合并的公司被合并为存续的公司,丧失法人资格。值得注意的是,原公司在合并中的主体消失不同于公司解散中的主体消失。公司解散时,公司主体消灭,债权人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但是,作为存续公司的一部分,他们只获得了独立的身份,没有生命 合并不仅导致被合并公司的消灭,而且导致存续公司的变更和新公司的成立。存续公司在吸收合并过程中,变更了资本、股份、章程和组织机构。在新的合并中,应当在原公司消灭的同时设立新的公司 被合并公司的寿命延长概念表明,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享有被合并公司以前享有的所有公法和私法权利。在公司合并中,合并各方的所有权利通过法律的作用直接转让给存续公司或新公司,无需达成权利义务转让协议或销售清单。也就是说,这种转移是由法律直接产生的。合并生效后,被合并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并实际成为存续公司或者新设公司的权利义务,这种权利包括被合并公司的全部财产权,如被合并公司的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执行合同和其他法律而产生的被合并公司的债权。存续公司和新设公司除享有私法上的这些权利外,还享有被合并公司享有的公法上的特许经营权、营业权等权利,不转让条款的存在可能影响权利的转让。例如,专利许可规定只能授予被许可公司本身,不能转让的,专利许可不得转让给合并中存续的公司或者新公司,被合并公司的全部债务和义务,依法自动转移给存续公司或者新公司。这种转让也是合并的法律效力,不需要通过债务、债权转让或者继承协议。但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不能转移的,可能影响合并中债务或者债务的继承,被合并公司的诉讼事务也将转移给存续公司和新公司。如果被合并公司是正在进行的民事、行政诉讼或行权诉讼的原告或被告,将产生法律诉讼责任。公司合并中权利义务的一般转移是公司合并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公司合并、公司收购和资产收购的重要区别之一。正是由于权利义务的普遍转移,公司解散时不必进行清算,中止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 合并效力的另一方面表明,被合并公司的股东重新入股或被合并被拘留。合并主要以换股方式进行。被合并公司股东再次合并时,按照合并合同规定的条件,他们持有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份,取得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股东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股东接受并不是公司合并的绝对效力。公司以现金作为合并对价时,被合并公司的股东最终将获得现金,而不是存续或新设公司的股份,因此他们不能再投资存续或新设公司。此外,即使本公司以本公司股份作为合并对价,对合并持异议的被合并公司股东也因享有股份回购权而获得本公司股份的现金对价,而不是被存续或新成立的公司收受 以上都是小编所带来的公司合并法律后果的内容。公司合并有利有弊,但不可否认的是利大于弊。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公司合并的法律风险。相信你看完小编的文章后,已经掌握了这方面的知识。如果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遇到合并,请注意合并的法律后果,否则很可能对公司造成损害。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站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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