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分置有几种方式 |
释义 |
案情简介:张XX与陈XX于1998年经人介绍结婚,婚后陈刚不愿平庸。几经周折,他成立了**装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陈刚占90%的股份,徐明占10%的股份;由于经营稳定,公司每年都盈利。后来,由于陈刚在外面的社交活动越来越多,夫妻俩的感情越来越淡。2003年底,双方准备协议离婚,对分割其他财产没有异议。但双方未能就**公司股权问题达成协议;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如何划分,在实践中,像上述情况一样,股权划分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转让 由于上述**装修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可以参照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方式处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同意购买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他们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并且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继续持有股份,他们可以被拍卖和分割。拍卖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并通知原股东作为竞买人参加拍卖。无股东参加拍卖或者参加拍卖的股东不能竞价的,股东对拍卖或者成交价格没有优先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不购买转让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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