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起诉 |
释义 |
实践中,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何保障中小股东权益?我国公司法建立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救济机制 1)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诉讼: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召集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会议的程序、表决方式等,或者违反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的,等 2)决议无效诉讼 3)损害赔偿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诉讼,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派生诉讼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提起的诉讼。因为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相一致,股东为公司的利益起诉,实质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直接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连续180日以上,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起诉状不服提起诉讼的,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的,公司利益将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股东诉讼权的设立可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立法的限制,对完善公司治理也能起到很好的作用。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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