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法人的责任是什么 |
| 释义 |
公司法人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想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经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当事人必须了解的法律风险。因为稍有不慎,就会被困在公司,甚至自己陷入绝境。如今,国家加强了对市场经济的规范,司法实践中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越来越多。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的防范,引起了许多需要长期发展和持续盈利的公司的重视。第一部分民事责任是违反民法的法律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原则上代表了公司的行为,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但是,由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自然人,自然人如果有自己的私利,就有可能为自己的利益行事。如上所述,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整个公司,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时,在法律上被认为具有整体意志的属性,因此原则上被视为公司行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自然人的民事责任一般由企业承担,难以追究。但也有例外,如在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情况下,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共同民事责任如下:。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者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向公司承担民事责任[1] 典型情形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严重失职或者串通合同,损害公司赔偿责任第二,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股东,通常具有股东身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发起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常见情况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履行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义务的,不仅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同时对已足额、按期或者经发起人同意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3)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得归公司所有:。挪用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放公司资金。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违反公司章程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机,为自己或者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的业务。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委托,视为自己擅自泄露公司秘密第二部分共同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里的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有关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重叠: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责任外,可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通常是国有企业)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 (1)公司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具体经营活动,非法经营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因自身或者公司原因,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多数情况下,根据单位意志,以单位名义实施违法行为,属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不仅处罚单位,而且对单位处以罚款。很多情况下,会追究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一刑双罚制度,即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单位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既追究单位责任,又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多为企业事务负责人,构成犯罪的,除前款规定的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刑事责任,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共同罪名是:(1)非法披露或者不披露重要信息罪[10](2)妨碍清算罪[11](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12](4)虚假破产罪[13](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4](6)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5](7)非法经营同类业务罪[16](8)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7](9)受贿罪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因玩忽职守被骗[18](10)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19](11)低价转股、变卖国有资产徇私舞弊罪[20](12)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21](1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2](14)贪污罪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23](15)伪造、变造国家证券罪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24](16)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公司债券罪[25](17)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指使、暗示他人从事贸易的[26](18)捏造、掩饰罪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