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的特点是营利与互助相结合,资本与劳动相结合。因此,股份合作制已成为城市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改革的重要形式。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包括职工收购股份合作制改革、企业与职工共建股份合作制改革和增资扩股改革。一般来说,股份合作制改革一般遵循以下程序:1 股份合作制改革要制定初步的改革方案。体制改革方案应当对体制改革拟采用的形式作出初步保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企业拟采取职工收购型、企职工共建型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或增资扩股型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应当征得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国有小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改革成效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收购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不存在这种情况)。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否则改革无效,办理审批手续的国有小企业和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必须征得投资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未经投资者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企业不得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对于直接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没有这样的要求 第四,政府指定部门审批 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必须经政府指定部门批准。直接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没有规定 第五,验资和财务审计 企业的验资和验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员工投资者和员工代表参与。一般来说,集体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和验资,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意见》进行资产和验资。资产验资工作要求,改制企业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做到帐、卡、物等齐全、准确、一致。产权界定应遵循“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集体企业的资产、验资,应当防止国有资产的部分财产流失;对国有企业也要进行财务审计。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