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
释义 |
股东的权利是什么?本文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股东权利进行了简单的概括和分类。 1。共同权利: 1。以认缴出资额和认缴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资产收益权; 3。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4。为公司选择经理的权利; 5。询问公司登记事项的权利; 6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权利; 7。被选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的权利; 2。签署股东协议的权利; 3。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责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追究未缴纳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责任; 4。取得出资证明书的权利; 5。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权利; 26。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要求行使股东权利; 7。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股东身份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8。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9有权请求法院向公司提供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11岁。有按实缴出资比例或者约定分配股利的权利,有优先认缴新资本的权利; 12。取得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13。根据公司章程要求公司支付股息的权利; 14。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10>15。有表决权以上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16。义务主体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义务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17。有权按照程序监督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 18。有权监督股东大会权利记录的真实性; 19,有权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 20,有权依法转让股权; 2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享有优先权; 22,反对决议的股东享有请求公司购买的权利; 23,如果公司不购买股权,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24,股东资格继承> <26。第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 1。发起设立的,有权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参加创立大会的权利; 3。公司不能成立时要求返还股份和存款利息的权利; 4。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5。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问题的权利; 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7。义务主体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义务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也有权召开股东大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9。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 10。按股份表决的权利; 11。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 1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同一种类的每一股份应有相同的权利。公司成立后取得股份的权利。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法院宣告股票无效后申请补发的权利; 17。向股东大会列名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的权利; 18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主张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19。对损害股东利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公司的权利。 我相信在阅读了以上介绍之后,您对如何解决责任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需要注意什么。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律师网,他会给你专业的答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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