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的共同权利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公司法》对股东享有的权利进行了简单的概括和分类。 I.共同权利: 1。以所认缴的出资额和所认缴的股份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 2。资产回报权; 3。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4。为公司选择经理的权利; 5。询问公司注册事项的权利;4; 6。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权利; 7。被选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的权利; 2。签署股东协议的权利; 3。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责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追究未缴纳出资的股东的违约责任; 4。取得出资证明书的权利; 5。股东有权在股东名册上登记; 6。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要求行使股东权利; 7。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股东身份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8。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9、有权合理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10,有权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11,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或约定分配股利,有权优先认购新资本; 12,有权取得财务会计报告; 13,根据公司章程要求公司支付股利的权利; 14,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15,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16,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在义务主体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义务的情况下,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17,受监督的股东大会按照程序正常召开的权利; 18,监督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真实性的权利; 19,依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 20,依法转让股份的权利; 21,股东优先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权利; 22,反对该决议的股东请求收购公司的权利; 23。公司有权以不购买股份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24。股东的继承权。 25。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26。参加清算组的权利。第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1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的权利。参加创立大会的权利。公司不能成立时,有权要求返还股本和存款利息;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报告以及会计报告; 5。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6。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7。义务主体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义务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8。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临时提案权; 9。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 10,按股表决的权利; 11,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 12,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13,每一股同一种类的股份应有相同的权利; 14,公司成立后取得股份的权利; 15,依照公司法转让股份的权利法律; 16。法院公告的股份期满后申请补发的权利; 17。对股东大会上所列高级管理人员的质询权; 18。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赔偿或者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19。对损害股东利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权利。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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