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隐名股东股权确认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隐名股东确认公司股权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实际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而应充分考虑实际投资者的权益。一般来说,实际出资的人将拥有最终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知道投资者的实际出资。 《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实际出资人要求公司变更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在公司章程中记载、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也就是说,如果其他股东知道隐名股东的存在,也就是说,他们默许隐名股东持有股权,那么就应当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 3。公司始终承认作为实际股东行使其权利的权利。这是许多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一个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然,对于隐名股东,只要他们实际出资,就可以要求公司确认他们的股权。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并经原明显股东同意和协助,可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成为明显股东。目前,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立法中对隐名股东没有明确的界定,只是对普通股东的相关规定作出了规定,而是否认定隐名股东的身份在理论界也存在争议。欲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前往法律咨询网进行专业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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