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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只投资不参与经营的股东有什么权利
释义

1、 只投资不参与经营的股东有哪些权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只投资不参与经营的股东的权利包括:
    <1、身份证明
    

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在股东名册上记载其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签发股份证书。股东作为投资者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收益。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所持股份比例分得股权红利或者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利润是指公司在扣除营业成本、缴纳各项税费、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后的利润,按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3。表决权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有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除公司法规定外,也可以自行约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双方协商确定各自的出资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此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权益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公司章程发生变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股东与公司未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设立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的编号。
    

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要求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书面请求。公司拒绝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检查。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分得红利;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者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只投资不参与经营,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身份权、收益权、表决权、进入权等。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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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6: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