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保金什么时候退 |
释义 |
何时退还工程合同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条对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具体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单位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应当在14日内按照合同内容与建设单位核实。无异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退还建设单位。逾期付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单位退押金申请后14日内未答复,经催交后14日内仍未答复的,视为批准建设单位退押金申请。同时,为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细化了相关规定。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得预留分两种情况:工程竣工前,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的,建设单位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2。缺陷责任期最长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开发商约定,合同中的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 因此,一般来说,质保金的返还时间是在核实后14天内返还给承包商。我们应该对这方面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对于不清楚的承包商来说,这是非常重要的常识,才能更好地处理好质保金返还的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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