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租赁合同能否终止 |
释义 |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赔偿:(一)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二)擅自转让、出借、调换租赁房屋;(三)擅自拆除、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四)拖欠累计租金6个月以上的;(5) 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六)无正当理由居住在公房内闲置6个月以上的;(七)故意毁坏出租房屋的;(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收回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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